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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交通大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内部推荐奖励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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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7-07-31

一、目的

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,配合公司的人才战略,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,鼓励员工积极推荐合适人才,同时为规范人才推荐流程,特制定公司内部推荐奖励制度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正式员工。

三、人才推荐原则

1、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择优录用的原则。

2、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内部推荐的原则。

3、被推荐人的必备条件:

(1)满足招聘岗位任职条件;

(2)认同公司价值观和公司文化;

(3)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。

四、职责界定

1、公司行政综合部职责:负责本办法在公司的组织、落实、跟踪及推荐资料的登记、整理、收集和保密工作。对于极重要岗位,行政综合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。

2、员工:根据推荐流程,积极向公司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人才,推荐成功后,可向被推荐人提供适当的引导和帮助。

3、行政综合部负责监督、检查本办法的实施情况。

五、推荐流程

1、行政综合部根据招聘周期将需推荐的空缺岗位整理、提交至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,并定期在公司工作群发布《内部推荐岗位信息》,包括招聘岗位信息、招聘周期、奖励金额等。

  1. 员工根据公布的《内部推荐岗位信息》所列的岗位任职资格,来推荐候选人。推荐人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将被推荐人简历、《内部推荐表》等资料发至行政综合部,并于推荐表中注明推荐人的姓名、部门及与被推荐人的真实关系。

3、行政综合部严格按流程安排面试,面试后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,并于每个招聘周期总结本办法的执行情况。

4、被推荐人经面试选拔合格,公司决定录用的,行政综合部应在《员工花名册》中注明该员工属内部推荐,及与推荐人关系。

六、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

1、 奖励办法:

(1)根据岗位,设置不同的奖励金额

推荐类别

奖励金额

基层岗位人才

200元

专业技术人员或部门重要岗位人才

1600元

中层管理人员、项目负责人

2400元

高层管理人员

3000元

备注:①对推荐人的奖励分二次发放:被推荐人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(发放40%);被推荐人员在公司工作满半年(发放60%)。

②若被推荐人进入公司满一年后,表现优异,则公司将再次对推荐人进行奖励,包括奖金奖励(奖励表中奖金额的50%)和荣誉奖励。其中,表现优异需为公司年度考核成绩突出者。

(2)公司设立“伯乐”奖,每年度根据年累计的内部推荐情况,推选出成功推荐(需入职满一年以上)人数最多的员工,在公司年会上给予嘉奖。

(3)凡积极参与并成功推荐人才的员工,行政综合部负责在档案中给予记录,并作为该员工年度评优及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。

2、推荐管理:

(1)公司以下员工推荐外部人才,不列为奖励范围;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直接上下级关系(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审批);人力资源管理岗员工。

(2)以下情况取消奖励的发放并收回已发放奖励: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有隐瞒和伪造;推荐人隐瞒已知的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;推荐人及被推荐人擅自联系用人部门,或向用人部门传递相关信息;被推荐人试用期满通过考核,却不愿转正,并提出离职。

(3) 推荐奖励仅限于成功推荐外部人才,推荐公司内部员工不在本奖励范围内。

七、其他

1、本办法从颁布之日实行。

2、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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